昨天看到一篇新聞….
有玩部落格的各位要特別留意自已是否有侵犯到他人的著作權囉…..
不管是Youtube的影片或是在部落格上放MP3都有可能遇到這個情形…
現在社會很亂…自已小心為上….
分享是好事…但是因為這樣而因小失大真的不值得…
大家一起共勉之…..
以下新聞引用自民視新聞網…
台北市一名12歲女童,上YouTube網站,搜尋卡通影片「魔女的考驗」,
還把影片連結貼在自己的部落格,結果挨告,法官最後裁定交由父母管教即可,但業者執意索賠,
這讓女童的媽媽非常生氣,認為業者根本是在敲詐。
小朋友愛看卡通影片,現在竟然看出問題來!
女童媽媽萬萬沒有想到12歲的小女孩會把卡通影片「魔女的考驗」轉貼到自己部落格,
被人告還得上法院,嚇到現在都不敢再看卡通。
上了少年法庭,小女孩很害怕,哭著向法官認錯,
法官認為小孩子不懂事,僅裁定交由父母管教即可,
但業者不服,執意索賠求償,記者前往查訪,業者卻低調不願多談。
儘管業者說是一切依法,但業者的堅持索賠,也引來女童家長不滿,
認為業者根本是想敲詐,還寄存證信函嚇唬小孩。
一個連結的小動作,卻讓女童被嚇到不敢再看卡通,作父母也很心疼。
2008 年 07 月 10 日 at 11:42:23
真的有夠衰的…